北京市黑烟车项目

1、项目介绍

2018年10月15日,南京新远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机动车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黑烟抓拍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负责北京市10套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安装工作。2019年8月20日,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组织召开了“北京市机动车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黑烟抓拍设备采购及安装”验收会。专家组听取了南京新远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使用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的情况介绍,审查了相关验收资料,查看了系统实际运行状况,认为该项目提供的验收资料齐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达到项目建设要求,满足合同约定,该项目为环保部门强化机动车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2、项目效果

该项目在北京市主要道路卡口建设10套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能够自动识别冒黑烟车辆,判定林格曼等级,同时具备夜间抓拍黑烟车功能,可实现二十四小时对黑烟车进行监控抓拍。系统自动识别冒黑烟车辆的车牌、车型、车身颜色等,捕获车辆排放黑烟图片和视频,生成一条完整的黑烟车监管处罚证据链,为黑烟车的监测提供了强有力技术保障,对北京市治理黑烟车发挥了重要作用。

3、处罚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51条规定: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第11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增加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规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增加了“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原代码执行。新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自2017年5月1日起启用。《通知》明确“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代码为606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4、检测标准

(1)《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第6条:连续两次及以上同种污染物检测结果超过排放限值(不透光度30%,林格曼黑度1级,NO体积浓度1500×10-6),且测量时间间隔在6个自然月内,则判定受检车辆排放不合格。

(2)《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GB14761.6-93)中规定:可以用目测法观测柴油车在自由加速状态下的排气烟度。

(3)《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GB3847)第26条:在用汽车的排放监控可采用目测法,对高排放汽车进行筛选,由具有资格的人员进行。